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是“无处分权而为财产处分之行为”。包括以下要点:该处分行为仅限于处分财产;须处分他人之财产;该行为人需无处分权。无权处分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标的物的占有权与所有权产生了分离,当占有人与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占有人基于其占有的对外公示力,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行使只有所有权人才能享有的处分权,这就产生了无权处分。
问题 | 无处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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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 界定无权处分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无权处分的 效力判断: 无处分权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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