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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集体荒山被征用,是否有补偿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有关规定,位于农村集体范围内的荒山及荒地若遭受政府回收,其所涉及到的补偿款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扶持费以及地面附属设施与农作物补偿费等各项内容。
其中,安置补偿、地面附属设施与农作物补偿均应归属实际开垦者所有。
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土地回收都必须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原有生活水平上不会受到影响,同时也能保证他们的长期生计得到充分保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土地补偿金、安置扶持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属设施与农作物等方面的补偿费用,都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且足额地予以支付。
此外,还需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农用地的土地补偿金、安置扶持费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加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需要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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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