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后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归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发包方将拥有这份权益;
然而,若是由集体组织所承揽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就理应属于这个集体组织所有;反之,倘若地上种植有一定数量的作物,那么由这些作物带来的补偿款项则应当转而归属作物所有者所有。 简言之,作物所有者无权领取土地补偿费。 承包地上的土地因征用而导致的土地补偿款,毫无疑问将最终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应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必须按照被征用土地原先的主要用途来给予补偿。 当涉及耕地的补偿费用时,其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上的附属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 对于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来说,其具体金额应当计算为该耕地在被征用之前的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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