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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1.各类征地补偿款项的详细标准及具体数额将根据市或县级政府依法审批通过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明确规定。
2.在确定土地被征用前三个年度的平均年产值时(包括相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应参照当地统计部门经过慎重审查后审定的最为基础的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经过物价部门严格审核的单价数据作为基准。
若依照规定付给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无法让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则可以考虑适度增加安置补助费。
3.征地补偿乃是指因国家的公益事业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对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同时依照所征土地原有的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此过程中,政府对于农民土地的征收,应当具备确切的合法项目作为支撑,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向被征收人提供合理的补偿款。
必须遵循先有补偿款后进行征收的基本原则,任何违背此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均被视为非法征收。
被征收方有权拒绝签署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能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等途径尽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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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0: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