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范围内房屋如何安置?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土地征收范围内房屋安置如下:
1、征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安置补偿。 2、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5、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 1、房屋补偿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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