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成事实的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存在的违章建筑,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责令限期拆除 相关行政部门在经过详细的调查和认定,确定某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后,会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这份决定书会明确告知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 例如,会明确规定拆除的具体时间范围,可能是15天、30天等。 如果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完成拆除工作,那么行政部门在后续处理时,可能会考虑减轻或者免除对当事人的其他处罚。 这既体现了对当事人积极改正错误行为的鼓励,也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 二、强制拆除 当事人没有按照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行政部门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共利益,就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在实施强制拆除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比如,要提前通知当事人,告知其强制拆除的时间、方式等信息,同时还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财产不会受到不合理的损失。 三、罚款并补办手续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于一些符合一定条件的违章建筑,行政部门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可能会采取罚款并允许当事人补办相关建设手续的方式。 比如,该违章建筑建设时间较早,当时的规划政策与现在有所不同,或者对整体规划的影响程度较小等。 当事人在缴纳相应罚款后,就可以按照规定补办手续,使建筑合法化。 具体采用哪种处理方式,会根据违章建筑的具体情况,像建设时间的早晚、对规划的影响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的一处建筑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行政部门下达责令限期30天拆除决定书。小朱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行政部门准备强制拆除,小朱认为自己建筑建设时间早,应适用罚款补办手续方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行政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符合法定程序,小朱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其未拆除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2、对于小朱提出因建设时间早应罚款补办手续,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仅建设时间早但对规划影响大,一般不能适用该方式,行政部门按程序强制拆除并无不妥。 3、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违章建筑实际情况,如对规划影响程度等来确定,以维护法规严肃性和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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