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何来制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流程有:
1、拟订机关: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 2、拟订根据: 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 ①被征用土地的情况; 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③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 4、方案公告: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听证: 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报批之前,征地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听证会,是征地部门听取被征地人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 6、报批: 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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