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女儿能分父母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拆迁中女儿能否分得父母的拆迁利益,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户籍在本村且长期生产生活的情况 若女儿的户籍仍然保留在本村,并且长期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这意味着,在涉及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父母房屋拆迁事件中,女儿作为家庭成员,是有权参与分配的。 例如,在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形中,如果该房屋的建造、维护等方面有女儿的贡献份额,那么在分配拆迁利益时,她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贡献份额进行分割。 这是因为女儿对房屋的建设付出了努力,其贡献应当在拆迁利益分配中得到体现。 二、外嫁且户籍迁出本村的情况 当女儿已经外嫁,并且将户籍迁出了本村,通常就不再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若此次拆迁是基于宅基地房屋,而且该房屋完全属于父母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一般是不能直接分割父母的拆迁利益的。 不过,如果父母出于自愿,想要将部分拆迁利益赠与女儿,那么女儿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这是基于父母的自主意愿而进行的财产处置。 案情回顾: 小朱外嫁且户籍迁出本村,其父母所在村进行拆迁,涉及宅基地房屋,该房屋完全属于父母财产。小朱认为自己虽外嫁但也曾照顾父母,应分得拆迁利益,父母则认为应按规定来,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外嫁且户籍迁出本村,通常不再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于完全属于父母财产的宅基地房屋拆迁利益,按规定小朱一般不能直接分割。 2、若小朱父母自愿将部分拆迁利益赠与小朱,基于父母自主处置财产的意愿,小朱则可以获得相应拆迁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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