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时,其具体的费用组成部分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大类。
首先便是针对原有住房本身价值的补偿,该项补偿金额的大小主要依据房屋建筑面积、构造方式以及所处地段环境等多方面综合因素来确定。 其次,由于拆迁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原住户需要进行搬迁,因此还需提供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弥补在搬迁期间所产生的过渡性居住费用。 此外,对于那些拥有经营活动的房屋而言,还应考虑到因拆迁而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最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到搬迁费的支付,用以承担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开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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