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迁工作有问题怎么投诉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广大市民朋友们,若有任何关于房屋征收及补偿方面的疑问或不满,敬请向您所在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明文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理应承担起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在内的重大使命。 然而,请您务必理解,重要的是,任何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重大决策都并不是由某一个单独政府职能部门所能单独作出的,这些决策必须通过严格的层层审批环节才能最终得以实施。 如果您发现当前面临的拆迁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您完全有权向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反映情况,他们将非常尊重并认真对待您的意见,并会本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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