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需要谁签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涉及房产的拆迁协议往往需户主亲自签名确认。
作为协议的一种类别,它和其他形式的合同有着相似之处——任何合同都需要有至少两名主体参与其中。 而在此类纠纷中,户主作为主要利益方,其签字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除非户主给予授权或签订同意书,否则他/她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行为将导致该协议失效。 换句话说,如果户主没有签字,那么这份协议也就无法生效。 实际上,当房屋面临拆迁时,首先需要对房屋自身的价值进行合理补偿,这需要依据评估机构提供的房屋估值为准,并依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的大小进行折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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