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建设的拆迁能否获得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存在违规修建情况的建筑物实施拆迁过程中,由于这些建筑物本身不具备受法律保护的基础,因此通常被视为无法获取经济赔偿的对象。
然而,现行法规也明文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他们有义务依法组织有关机关单位对征收范围内尚未办理过登记手续的建筑体进行深入的调查、鉴定和处置工作; 对于被认定属于合法建筑物以及在已获准期限之内的临时建筑,这类建筑体将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相反地,对于那些被认定为非法建筑以及逾期建筑的,则不会得到经济补偿。 在了解违章建筑的定义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类情形: (1)没有进行任何申请或者申请未能获得批准,并且同时也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设施; (2)擅自违反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规定而建成的建筑设施; (3)擅自改变了预定的建筑物使用性质而建成的建筑设施; (4)临时建筑施工完毕后,超过了原先许可的竣工期限却未予拆除,最终演变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设施; (5)通过伪造相关资料并欺骗上级主管部门从而获得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设施。 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如下所述: (1)公正公平的按原有面积进行妥善安置的原则; (2)积极鼓励房屋所有者们迁移至城市边远地区和人口密度较低区域的原则; (3)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 (4)选择先行妥善安排住处,然后再实施拆迁的原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