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货币补偿应该如何支付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补偿费用的交付问题,各友好合作的当事人可依双方意愿考虑采用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
然而,对于具体的履约时长我们还是需要严格明确; 这样做的初衷其实就是为了明确告知拆迁人其应尽的义务以及到期未履行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再者,对于付款方式同样应当在协议中经各方商定明示出来。 当商定的履行方式会使对方承受较大压力或者难以获取应有利益时,此行为势必影响公平原则的体现,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受损一方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拆迁建设单位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所支付的各类补偿费用通常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主要考虑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一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损耗程度分类,并以每平方英尺的价格阶梯式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短期内暂时进行临时居住或者寻找新的住宿地点而带来的困扰,通常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特权比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不在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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