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标准有何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首先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点就是对拆除房屋所获得的补偿费用或者重置费用,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资产流失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失。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相应的折旧程度来划分等级,再以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详细计算。 其次是搬迁过渡时期的周转补偿费,这部分费用的设定主要是为了缓解因迁居而引起的生活压力。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其设置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依照土地性质可细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至于计量房屋赔偿金额的标准则需要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当下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对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言,我们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区域内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计算出具体数额的补偿; 同样,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拆迁,我们也将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量数据等要素作为出发点,以此计算出具体数量的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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