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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迁楼再次拆迁还能获得补偿吗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国,回迁房的拆迁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机制。
如果同一回迁房再度面临拆迁,将会依法按照常规流程进行赔偿处理。
然而,由于各地区政策的差异性,具体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性,房屋拆迁应依照统一的赔偿政策进行,具体内容包括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以及安置补偿款等方面。
在具体操作中,应以保证被拆房屋的价值不低于其所在地区商品房的平均价格为前提。
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您充分了解所在地的具体赔偿政策和标准。
回迁房,顾名思义,就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过程中,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原业主支付的赔偿房屋;
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自行销售的房屋。
几乎所有的房地产项目都会涉及到回迁房的问题,且通常情况下,回迁房的售价会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商品房售价。
回迁房如同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备的产权证明,这意味着有合法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交易,反之,则需要持有有效的拆迁协议才能进行买卖。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对被征收对象提供以下两种形式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实体部分的价值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所引起的停工停产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该级政府还需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度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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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