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如何计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的征收通常依据其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费用。
由于土地性质不同,补偿金额往往存在差异。 参照当前标准,农村土地每亩的征地平均价格约为10万至20万人民币。 然而,这一数额并非固定不变,也需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若所在地经济发达,土地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则该笔补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甚至可达每亩30万人民币或更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就因征收房屋导致企业停工停产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所获得的利益、停产停业持续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补偿方案。 此细则的具体实施细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制订并贯彻执行。 同时,第二十四条亦强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必须依法严格监查各项建设活动,对于违反城乡总体规划擅自施工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做出房屋征收决策前,市、县级人民政府有义务在法律框架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尚未经过登记注册的建筑进行细致准确地调查、鉴定以及确认处理结果。 其中,如经确认属于合法建筑或未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都将得到补偿; 反之,若判定上述建筑属于非法建筑或者已超出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则无法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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