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事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用、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该价格由当地的普通住宅指导价减去房屋的重置成新均价)乘以每户的平均安置面积除以每户的宅基地面积所得到的数值。 同时,还可以选择通过房屋安置的方式来进行补偿。 2、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以及装修费用、安置费用与搬迁费用、贫困救济金以及奖金、房屋内各种家用电器的拆卸与迁移的补偿费用、非住宅房屋运营损失补偿费用,其中房屋补偿费是按照平米单价来计算的,而周转补偿费则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予以补贴的。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来确定。 3、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通常采用重置成本作为补偿标准。 然而,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普遍会根据房屋的性质、构造、使用年限等多种因素来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4、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并未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不动产提供安置补偿。 若进行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区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域之内,那么土地权利人申请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通常情况下应给予支持,但需扣除非已得到的土地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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