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赣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它是为了赔偿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而设立的费用,该费用依据的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米的价格来进行估算。
第二项补偿费用是周转补偿费,这一项费用实质上是用来补偿被拆除房屋居住者由于暂时性居住用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住场所而带来的诸多不便之处,这项补偿费用也是通过对被拆除房屋居住者临时居住环境的条件评级,并参考受影响人口数量后每月予以相应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如自愿迁居至别处或者是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而设立的费用,房屋拆迁补偿款项的各个具体可变项目的标准设定,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状况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由此给出任定。 根据详细核算方式,可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内容包括: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其次,因征收房屋可能导致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费用补偿; 最后,也包括了因为征收房屋可能带来的生产经营休止损失的经济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策略规划补助和奖励措施,以此作为向被征收人提供补助及奖励的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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