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农村危房拆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亦即所谓“房屋重置费”),此笔款项是为了弥补因拆迁所造成的房屋所有权人利益上的受损,并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分档,采用每平方米单价的方式来衡量其价值。
接下来是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对遭受拆迁,房屋居住者需要临时过渡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时产生的不便进行补偿,具体数额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分档次,根据相关规定,每位被拆迁房屋居住者都可以享受到每月的补贴待遇。 最后一项则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该补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意在鼓励拆迁各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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