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若拆迁评估不合理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致力于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此项补偿采用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作为依据,按照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评估。
2.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为了对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房或自寻临时住所过程中所带来的不便进行补偿,其具体金额将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生活环境以及人口状况进行调整分配,每月均有相应补贴款项发放。 3.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表彰那些积极支持并协助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舍弃部分权益自愿迁移至郊区居住,亦或是自愿放弃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的被拆迁房屋住户。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个项目具体标准,将由当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加以确立。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4.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对于被征收人应给予以下方面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居住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短时间内无法运作的损失补偿。 5.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必会制定相关的补助和奖赏办法,对被征收人实施相应的经济资助和激励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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