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房子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农村地区的拆迁补偿,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方式:
首先,我们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形式,这是通过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来确定合法的补偿金额,其具体的估价过程是通过多个法定依据以及专业的评估机构来完成的; 其次,产权置换也是一个常见的补偿方式,又称为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它又分为两种置换方式。 其中,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然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 最后,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作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计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此外,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 这种方式主要是因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其他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房价和地价虚高,从而产生了许多无法仅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就能解决的问题,因此,这种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便应运而生。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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