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赔偿是否涉及增值税缴纳问题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提供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出售或进口货物的单位与个人,均需依法缴纳增值税。
然而,从政府所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则并未包含在此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列举的法定征收范围之内。 由此可见,我们有理由将获得建筑物拆迁补偿款视为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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