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娄底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通常称为房屋重置费),这个款项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按照被拆除房屋每平米在市场售价中的平均价格进行计算。
其次,给予过渡期生活补贴,这笔费用依据被拆迁户居所的临时安置标准来划分档次,并根据该家庭成员数量按月发放补贴金。 最后,激励性的补偿费用,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他们主动舍弃一部分权益,选择前往偏远地区居住,而不索求拆迁单位提供住房安置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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