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财务资料可以销毁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公司注销后财务资料可以销毁吗 公司在解散之后,其财务资料是否可以予以销毁? 在企业注销之后,资料依然需要予以妥善保存。通常情况下,这些资料可由被终止单位的业务职能管理机构或者资产所有者进行托管,亦或是转交给相关档案馆保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任何销毁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特别地,账簿、记账凭证以及会计报表均需至少保存十年,否则,由于擅自销毁而导致欠税、漏税等问题的发生,将会依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二、公司注销后税务局是否还查 通常来说,如果您的企业已经完成了在工商部门以及税务部门等相关机构的税费结算并妥善处理了所有证照等手续的注销作业,那么通常情况下不再需要接受来自这些机构对于帐务的检查,除非贵司涉及的税款问题属于重大案件或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可能例外。 然而,即便贵司完成了公司注销程序,对于部分规模较大且资产数量可观的企业而言,我们仍然会将相关数据上交上级领导进行查阅审定。 至于那些无任何交易记录的企业则一般无需此类操作。 因此,在贵司完成公司注销并且领取清税证明以及税务领取通知书之后的二十天之内,将会有幸受到税务部门的账目检查。 在此期限内,请务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免影响贵司的正常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当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及时持有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三、公司注销后能起诉吗法院怎么判 在公司完成注销手续之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随之终止,这时原本的公司身份已不复存在。因此,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再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任何诉讼行为的。但是,若是公司在完成注销之前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清算过程,甚至以欺骗性的清算报告来误导公司登记机关并获取法人注销登记,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债权人就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公司的所有股东以及实际掌权者对公司所欠债务担负起偿还责任。在法院审理这类事例的过程中,将会特别关注公司注销的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会深入调查股东们是否有过失行为等等。如果确实发现存在违法注销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做出判决,要求股东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全案的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企业注销后,资料仍需妥善保存。资料可由业务职能管理机构或资产所有者托管,也可转交档案馆保管。未经授权,不得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和会计报表至少保存十年,否则因擅自销毁导致欠税、漏税等问题,将按《税收征管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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