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
当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时,市政府及县级行政机关应当提供相应的房源,同时需要与被征收人共同核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关于旧城区改造项目下的个人住宅征收,若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区域内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则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政府及县级行政机关应为其提供改造区域或临近区域的房屋作为调换之用。 至于商铺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 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搬迁费用; 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等。 然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商铺拆迁必然导致租户获得赔偿,但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且租赁期间因拆迁给承租人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承租人有权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