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商铺拆迁应该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成都商铺拆迁所涉及到的补偿问题,大致上可概括为以下几大类别: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是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铺所在区域的年度总产值来计算得出的。举例来说,对于每亩年产值为3,650元的商铺而言,其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将为该经济数据的十倍;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土地,则按照耕地的标准进行折算,即减半计算。其次是房屋价值补偿。这部分补偿金额是依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后确定的。第三是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用。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式会受到各个城市具体规定的影响,若拆迁方能够提供周转房给被征收者使用,那么临时安置费用便无需另行支付。第四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此项补偿主要针对的是非住宅类房屋中的经营性房屋,具体的补偿标准需由征收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是其他补偿。这其中可能涵盖了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由于搬迁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同时还可能包括基于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奖励费用等等。在处理这些补偿款项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有权与被征收人就主要补偿款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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