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定市拆迁补偿需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请务必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
首先,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若为法人组织则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对于由他人代为申请者,需出示经过明确授权的委托书或具有代理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您必须持有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签发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接下来,请携带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权威性证书文件; 最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文本;以及,如公证处要求,还需提供由公证人员认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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