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拆迁是怎么赔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商铺并不存在有偿赔偿这一说法。
然而,在搬迁前期及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如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的拆卸、包装与运输费用,以及解聘员工补偿金等相关支出,均应当被纳入赔偿范畴之内。 另外,因拆迁政策触发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同样应被视作赔偿范围之内。 在确认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及其能够获取何种赔偿方面,我们必须首先查阅拆迁协议。 此外,非居民住宅房屋因拆而致的停产停业现象,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而言,若拆迁房屋导致停产或停业,则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应按照涉及的在册工人数量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员数,给予一次性的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在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在18个月至24个月之间的,补偿10个月;若因拆迁方的责任导致过渡期限延长,则自逾期第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便需额外补偿1个月。 对于因拆迁房屋而导致停租的情况,则应按照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进行补偿,直至回迁为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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