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项补偿额度包括了针对无法进行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以及由于切实的迁移工作所产生的损失的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合理补偿;第二项补偿旨在弥补生产活动暂停带来的间接损失,具体数额会依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涵盖实际经营损失以及适度预估的经营损失;第三项补偿涵盖在迁移前发生的各项准备与协调成本,以及在迁移现场发生的停滞运作期间的开支、机器设备的调试修复支出以及物质拆卸、包装与运输、解除雇佣关系的员工补偿等费用;
最后一项则是根据政府的拆迁政策而设定的奖励性款项,如提前迁移的额外费用、拆迁奖励金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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