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即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由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补偿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可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亦或者选择以房屋产权作为置换方式进行补偿,同时也允许将上述两种方式巧妙融合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第三章节—补偿部分的内容。
据第十七条记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将会为被征收人提供如下补偿: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其次,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性安置补偿;
最后,由于征收房屋引发的生产经营及营业方面的损失补偿。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被征收人,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以便给到您更全面的帮助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