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产证房屋赠与承诺书有拆迁办公章有效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是不可取的行为。
您真的想要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随意赠予他人吗?这样的做法无疑十分愚昧。 即使您与受赠者签署了捐赠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也是徒劳无功的举措!您是否了解其中原委?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房屋并未附带正确的房产证,因此难以确定该套房屋应归属于何方所有。 那么应该如何进行公证呢? 涉及到公证事项,最主要的目的即是预防将来的争议和变更。 遵循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所规定的详细内容,您可以与受赠人和他/她携带结婚证明、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谈到房屋买卖,实质上便是双方协调一致后签订合同,且根据合同所载,履行相应义务而已。 因此,只要我们恪守法律法规,表达的意愿真诚无误,并且未实施任何违法、违规或违背道德准则的行为,那么这份合同便会被确认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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