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过世房子拆迁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采取的程序有三种:
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由县级及以上级别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定;若该拆迁管理部门与其本身即为被拆迁方的话,则应由其所属行政层级的人民政府予以裁决。 这其中所裁决的事宜应主要包括补偿方式与金额、具体的安置用房面积以及安置的详细地点、提交搬迁的完成日期、实施搬迁的过渡办法以及过渡期间的长短等等。 此类裁决应该在收到申请之后在法定30天之内完成。 接着,若拆迁双方对于此次裁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接收裁定书之日起的60天以内向做出裁定机构的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亦或是向法院提交诉讼告状。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被拆迁者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代表人拒绝履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定,并且在确定的搬迁日期内未能顺利完成搬迁,那么就可能依法实施强制拆迁,这一过程由所在地的市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或者由相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并由法律实施。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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