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房拆迁费怎么赔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厂房拆迁后应当补偿以下项目: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然后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最后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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