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可否赠与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可以赠与,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条件的进行流转,转让后转让者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同时受让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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