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边界争议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宅基地边界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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