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保险公司被拒赔有起诉时效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保险公司在面对保险事故赔偿申请时所享有的抗辩权,其有效期通常定为两年,起始日期从保险公司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金支付请求,其诉讼时效期间则延长至五年,同样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 在民事诉讼领域,法定时效通常规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 然而,如果自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的时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对于那些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那些没有设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则应自债权人首次提出权利主张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债权人给予了对方充足的准备时间,那么时效期间应自该准备时间结束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附有条件的债权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条件达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附有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则应自期限到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对于要求他人不得实施特定行为的债权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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