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企业社会保险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合同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争议时,就需要以妥善且公正合理的手段进行处理。
按照行业操作规范,针对保险领域内产生的矛盾,我们通常会选择协商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这三种途径去解决问题。 首先,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之际,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相待地进行沟通与交流,互相做出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 协商和解的方式主要分为自行和解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形式。 自行和解即双方当事人无需借助第三方力量,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 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其次,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将根据相关法规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的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 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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