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无效是不是就不理赔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保险合同效力欠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当保险合同宣告失效之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均须归还因签署该份保单而从对方处获取到的任何形式的赔偿金以及保险费用等等。 其次,在保险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之后,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都将不再受到该份保单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的限制与束缚。 此外,如果在保险合同无效期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对此类事故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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