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保险拒赔怎么算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保险合同经过合法且规范的签署程序后,其法律效应随即形成,这也就意味着此刻这份保险合同对合约双方都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法律约束力,所以,无论哪一方都必须尽职尽责地遵循并切实履行好由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各种义务。
如若不然,只要没有出现符合法定豁免条款的特定情况,那么都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保险合同的有效签订实际上包括了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首先,双方就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成共识,这也标志着保险合同正式宣告成立; 其次,保险合同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即保险合同正式开始生效。 然而,在我国保险法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操作过程中,关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存在着许多争议。 一方面,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另一方面,构成这两者所需满足的条件往往与保险费用支付、保险单签发等实际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在保险业务实践中,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复杂性,使得这些标准难以实现统一,进而导致了大量的赔偿纠纷。 鉴于上述原因,本文将针对保险合同的有效签订展开简明扼要的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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