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与保险纠纷诉讼费多少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保险争议事务中,涉及的诉讼费用将根据纠纷涉及的赔偿金额大小而定。
以下是详细收费标准:因争议涉及的赔偿金额低于1万元人民币时,每起事件需缴纳5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用; 若赔偿金额介于1万元人民币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费用; 当赔偿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且小于20万元人民币时,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若赔偿金额介于20万元人民币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当赔偿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且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时,按照1%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当赔偿金额介于100万元人民币至2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按照0.9%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当赔偿金额介于200万元人民币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按照0.8%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当赔偿金额介于500万元人民币至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按照0.7%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当赔偿金额介于1000万元人民币至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需按照0.6%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当赔偿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时,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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