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不赔偿合法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即使合法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这种做法也是完全合理且合法的。
然而,如果所发生的事故或事件恰好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范畴,那么保险公司便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不予进行赔偿。 对于因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情况,绝大部分都被包含在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