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起诉受理要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依照一审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相关案件,其应当自立案之日开始计算在六个月内完成结案工作;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件),可以向本院院长提出延期申请,并需要经过院长的批准之后,才能够将结案期限由原本的六个月适当延长期限最多延伸至十二个月。 假如在经过上述申请和批准后,依然无法于原定期限内完成结案工作的话,那么就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呈报审批,只有获得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之后,才能再次延长结案期限大约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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