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30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自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满30个自然日内未能作出赔偿裁决,阁下可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1.发送催款函件:向保险公司递交一份正式的催款函,明确说明阁下希望该公司能于特定期限内作出赔偿裁定。 2.沟通协商: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委派机构进行充分而有效的沟通,理解拒赔缘由,同时尝试化解任何潜在之误解或疑问。 3.获取法律咨询:倘若保险公司以无合理依据为由拒绝赔偿,阁下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深入了解自身权益以及可能采取的法律手段。 4.向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投诉,请求其介入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5.提起诉讼: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阁下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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