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疾病保险在什么时候不理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障健康的疾病保险观察期限,普通医疗保险通常设定为30天,而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险则为90天,若在该观察期限内突然生病并入住医院,那么保险公司将对此不负任何保险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会对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询问,此时投保人负有向保险人提供真实和完整信息的义务。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因重大疏忽未能履行上述如实告知的义务,且这些行为足以影响到保险人是否愿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决策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人的此项合同解除权,自其知晓存在解除事由之日起,若超过30日仍未行使,则该权利将会自动失效。 此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两年的时间,保险人将无权解除合同; 若在此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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