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有没有被拒赔的可能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理赔金可能是因为以下几个因素所导致:
首先,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申请理赔的具体内容与其存在出入; 其次,在投保过程中,被保险人故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某些重要的事实情况; 再者,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地通知保险公司相关信息,或者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理赔请求; 另外,保险公司对于事故是否应属保险覆盖范围持有争议; 最后,当事故已经发生后,被保险人没有自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从而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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