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公司才赔钱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原则上讲,上述情形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我们恳请您能够同时将责任方的车主及其所属保险公司纳入诉讼的被告对象之中。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些法院可能会拒绝判定保险公司承担起相应的赔付责任,反而要求车主自行承担。 为了规避此类潜在风险,将车主作为共同被告,有助于确保法院能够对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费用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除此之外,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于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由于过失行为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支付保险金。 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并且被保险人应对第三者负有的赔偿责任已经明确之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保险人应当立即向该第三者支付保险金。 倘若被保险人未能及时提出申请,那么第三者便有权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其应得的赔偿部分的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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