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两年后生病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投保人未能尽到对其健康状况如实披露之责任,在发生疾病寻求赔偿之时,保险公司可能会视投保人为欺诈行为方,进而拒绝给予理赔款项,或者要求投保人独自承担或全额承担上述理赔款额。
即便投保人早已抱恙,若未如实告知之情形在两年之内被发现,投保人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倘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之情状于两年内被查出,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 然而,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之事真相在两年之后方得以揭露,那么保险公司便有可能依法取消保险合同,甚至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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