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开大车是不是拒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事故中,如若保险人所驾驶的保险机动车存在超载行为且并非全责,且事故另一方亦负有一定责任时,保险公司不得以超载作为理由,拒绝进行理赔。
然而,对于车辆超载问题,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需依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否源于超载来判断。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对保险车辆进行妥善维护与保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确保其处于安全行驶的技术状态; 同时,保险车辆的装载须符合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以保证其始终保持安全行驶的技术状况。 若被保险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 已经支付的保险赔款,保险人亦有权予以追回。 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超载与保险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未将因超载引发的事故列入责任免除的范畴内,因此,此类情况下往往会引发诸多保险纠纷。 尽管超载可作为拒赔的理由之一,但超载并非一个能够作为拒赔的万能理由。 例如,若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超载便无法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