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身故理赔时效有几年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索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若超出此期限,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若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且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以及未领取保险金,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其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其索赔时效亦有所差异。 例如,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而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如财产保险等,其索赔时效则通常设定为两年。 此外,索赔时效应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均需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损失并进行报案,随后再提出相应的索赔申请。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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