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交保险费属于什么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而产生的争议,这属于典型的劳动纠纷范畴,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并提出仲裁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所有雇主与劳动者之间所引发的如下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而引起的争议; (2)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 (3)因员工被开除、解雇、辞职、离职等行为而引发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教育及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等方面所产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事项所产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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